广安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学前 成功处置三起欠薪案件
“感谢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帮我们农民工要回工资,现在小孩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 8月25日,经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来广安务工的重庆籍民工谭明胜终于得到了工资。
8月初,陆续有民工到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从今年5月份以来,在锦绣山河3号楼项目工程做工,一直没有得到工资,小孩马上就要开学了,再不发工资,小孩交不了学费可怎么办?”。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立案处理。经查,四川峥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是造成此次欠薪事件的主要原因。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亲赴四川峥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欠薪的劳务公司宣讲保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该公司发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在保障农民工支付政策制度的威慑下,该劳务公司及时支付了拖欠谭明胜等24名民工工资共计26.4万元。
6月27日,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住建局到区级在建项目排查中发现锦绣山河七号楼工程项目小包工头田某共拖欠邓光胜、刘强等43名从事砌砖和抹灰的民工工资共计33.8万元,且田某手机关机无法联系。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一方面作好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展开调查和追讨工作。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和田某的询问、调查,并向该劳务公司与田某发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经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住建局的共同努力,8月8日,田某将拖欠的43名民工工资共计33.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6月15日,叶德明等30名民工到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在锦绣山河19号楼做工,一直未得到工资。
接到投诉后,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核实调查。经查,叶德明等一共30来名工人受魏某聘请,于2017年4月在锦绣山河二期19号楼从事外墙粉刷工作。施工期间,双方就做工价格存在争议,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叶德明等民工要求结算并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迅速到达锦绣山河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及外墙承包人魏某进行工资核算。经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魏某将叶德明等30名工人工资共计12.3元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