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失业保险稽核显成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广安区人社局组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3家经办机构联合对40多家企业进行现场稽核,对企业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实际工资等情况进行了稽核,发现13家企业存在少申报缴费基数60余万元。针对以上情况,区就业局对13家企业送达《失业保险征缴情况的稽核情况告知书》限期整改,补缴失业保险费,截止9月初,追缴少申报缴费基数部分的失业保险费1.8万余元,失业保险稽核收到预期效果,成效显著。
广安区失业保险稽核显成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广安区人社局组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3家经办机构联合对40多家企业进行现场稽核,对企业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实际工资等情况进行了稽核,发现13家企业存在少申报缴费基数60余万元。针对以上情况,区就业局对13家企业送达《失业保险征缴情况的稽核情况告知书》限期整改,补缴失业保险费,截止9月初,追缴少申报缴费基数部分的失业保险费1.8万余元,失业保险稽核收到预期效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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